1、当学生在外交流学习所修读课程的学时、学分、课程内容与需要进行学分转换的课程基本一致时,可申请学分转换(交流学习的课程的学时、学分可以高于本校课程,但不能低于)。
2、在外交流学习修读的课程可以转换成培养计划内的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若为培养计划内的必修课,则需要征得任课老师签字同意;若为选修课,则需征得项目主管同意。
3、在交流前需提交外方课程课程大纲、课时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填写《经济学科交流生学分转换提前审批表》,交学院进行审批。未进行预审的课程不保证回校后可以成功转换学分。如学生不按计划修读课程导致回国后不能顺利转学分引起不能如期毕业,后果自负。
4、返校后,凭交流成绩单原件和《厦门大学本科交流生学分转换申请表》办理学分转换手续。相关文件可见:https://soe.xmu.edu.cn/info/undergraduate/2019-01-21-18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