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经济学科渊源于1921年建校初期的商学部,经过近百个春秋的锤炼与洗礼,已成为中国经济学教育与科研的重镇之一。近年来,经济学科大力实施“学术品牌”战略,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05年6月,以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为基础的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或用英文首字母缩略“WISE”)应运而生。
WISE是一个实体性的教育科研机构,其初创目标为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成为亚太地区和中国一流的、与国际接轨的中国现代经济学教育和研究机构,并致力于:
◆ 培养了解中国国情,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经济学高级人才
◆ 在国内外顶尖和一流经济学期刊上积极发表论文,用国际语言讲述中国故事
◆ 培养一批一流精干的中青年经济学家,塑造WISE品牌
◆ 成为亚太地区一个有影响的经济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 使厦门大学经济学科在一些主要领域,即计量经济学、金融学、劳动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等研究在国内处于顶尖地位,在国外有一定的影响
截止目前,依托WISE设立的独立研究机构包括计量经济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和福建省统计科学重点实验室等,WISE下设的教研机构及平台包括: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计量经济学研究中心、金融研究中心、中国劳动经济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现代统计学研究中心、SAS计量经济学合作中心、中国宏观经济与金融研究中心、厦门大学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研究中心、企业并购研究中心、富邦两岸金融与产业研究中心、计量建模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计量经济理论与应用创新引智基地、厦门大学实验经济金融实验室(FEEL)、金融交易实验室等。2019年,研究院联合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共同申请的“计量建模与经济政策研究”获批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是基金委管理科学部在全国范围内资助的首个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厦大经济学科专门开设台港澳博士专班,面向台港澳地区的业界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大陆台港澳商人)招生。学员为具有多年从业经验,具备一定中高级管理经验的台港澳业界人士,他们都是拥有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经济金融业界实际管理经验,熟悉两岸经济金融政策与市场,具备较高现代经济学、金融学理论素养,具备国际视野与两岸经济洞察力的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在学习过程中,台港澳博士专班的同学积累了扎实的经济金融理论知识,学会了政策研究及创新,并得到了清晰的实务指导,拓宽了国际视野,深入了解中国国民经济以及两岸经济金融。
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港澳台金融学专业(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选拔办法,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行端正,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或硕士结业,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条件:①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在有关学术期刊曾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摘要),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奖励。
二、招生类别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金融学专业(研究方向为金融计量经济学、公司理财、投资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自费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十人以下不独立开班。
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
三、志愿填报
考生只能填报厦门大学的一个博士专业。具体的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3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zs.xmu.edu.cn)。考生在报考阶段不需要确定导师,录取后由导师组负责指导培养。港澳台研究生无招生计划限制。
四、学制和在学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在校学习年限8年,在校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学习年限。
五、招生方式
2023年我校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登录厦门大学考试中心网站报名并支付报名费;第二、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预计2022年12月5日-2023年1月15日。
网址:http://bsbm.xmu.edu.cn
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160元人民币。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核,报考费均不予退还。
2.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请务必于2023年1月20日前将报考材料纸质版寄(送)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61005,电话:+86-(0)592-2187199,封面注明:非全日制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材料),同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atzs@xmu.edu.cn(请将所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 格式,邮件标题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台湾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或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数据的复印件;
(8)CET、GMAT、TOEFL、GRE、PETS 等相关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资格”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方准予考试。持预毕业证明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请考生将上述申请考核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若在中国境内寄送材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速运,以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
3.审核并确定考核名单
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数据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者将转送我院进行资格复审。我院将组织本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确定入围考核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考核。
4.组织面试和笔试
1.考核时间
一般在3-4月份。
2.考核主要内容
(1)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等。
(2)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同时,还必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特别强调: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考核方式可以是笔试,也可以是面试。在考核的同时组织相关老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
3.考核主要形式
(1)笔试
考核内容:①英文 ②宏观经济学 ③微观经济学
笔试成绩必须作为考核总成绩的一部分且必须合格。笔试占比35%,如因疫情原因无法组织笔试,笔试测试内容可以通过面试环节进行考核。全程录像。
(2)中英文面试
考生10分钟PPT汇报(工作经历、学习动机、学术研究经历、硕士论文情况、外语口语能力)和英文水平考察。面试占比65%。
(3)综合评价
根据考生专业测试以及面试考核结果,也可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途,并给出书面的综合评价。
资格复查
考生参加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检查:
1)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我校资格初审有要求提供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的须提供认证书原件);
3)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原件;
4)体检表。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录取
1.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笔试、面试、复试等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经审核鉴定为严重学术不端者。
拟录取结果可于6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录取通知书于7月寄发给考生本人。
学生于9月中旬入学。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体检
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含)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在考核前提交体检报告单,体检报告有效期以考核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学习费用
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相同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学费为3.9万元/生.全程。四年学制,前三年缴费,第四年免学费。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九、学位
学生在厦门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完成培养计划,达到毕业要求,由厦门大学颁发博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十、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1. 我校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2.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其他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和《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1.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的考务工作。
3.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86-592- 2187199/2188375
传真:+86-592-2180256
Email:gatzs@xmu.edu.cn;
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86-592-2184166
传真:+86-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网址:http://kszx.xmu.edu.cn。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电话:+86-592-2182088
Email: zhuangjiaying@xmu.edu.cn
十二、本简章由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