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批准,决定对陳振中同学作退学处理,退学文号为(2025)研学籍字0075号,因无法联系到该生,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5日,视为送达。在此期间,学生本人或其受托人,也可到学院签领退学决定书。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退学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申诉。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