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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克强、宋宣毅两位同学拟作退学处理公告

作者:何永芳 发布时间:2022-01-07

刘克强、宋宣毅两位同学:

    由于你们超过注册时间2周未到校注册而又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研[2017]60号),拟对你们作退学处理。因无法联系你们,现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2022114日前联系夏老师,邮箱:xia.wise@qq.com,超期未回复,将视为你们对退学处理无异议。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20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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